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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u中國科技大學資工系馮姓女大生,去年十一月在學校籃球場進行啦啦隊訓練,在練習「籃型拋接」動作時,不慎頭部著地,送醫急救不治死亡。由於外聘的合格教練江慶祥無視校方禁止空拋規定,地面也沒有放置保護的軟墊,導致馮姓女大生頭部著地而死亡。全案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則是依過失致死罪名,判處教練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江慶祥是中華民國競技啦啦隊協會認可之啦啦隊教練,並取得協會核發的丙級教練證。中國科技大學新竹分部,去年十一月中舉辦校慶,各系所都組隊參加啦啦隊比賽,資工系為了在比賽中有卓越表現,系學會聘請江慶祥擔任指導教練。

 資工系大二女學生馮書慧,在戶外籃球場與隊友練習拋接動作時,由於當時地面並未鋪設保護軟墊,同學在操作籃型拋接時,當時拋接高度是兩公尺,被告江慶祥認為拋接高度應達三公尺,於是親自下場示範,與另三名同學進行「籃型拋接」,但因拋起時的力道不均勻,造成馮姓女大生墜落時頭部著地,送醫不治死亡。由於校方明文禁止任何空拋移位,且應在球場鋪設保護軟墊,而被告江慶祥在沒有保護措施下,讓學生操作禁止的空拋動作,顯有過失責任。法官認為被告江慶祥一時疏失,並未設置足夠保護的軟墊,才導致意外發生,衡量被告長期參與啦啦隊競賽多次獲獎,培訓成績裴然,且犯後坦承犯行,積極尋求家屬原諒及和解,因而依過失致死罪名,判處被告六個月徒刑,並給予被告緩刑三年的自新機會。


文章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中國科大啦啦隊拋接摔死-教練判刑六月-164414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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