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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x台中市衛生局研議,未來民眾若罹患流行性感冒到KTV唱歌或去看電影,業者可能遭罰,衛生局說,根據「台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草案」規定,娛樂業者必須公告禁止罹病者進入,否則將被處罰。

台中市衛生局昨在市政會議中提出「台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草案」,草案中明定,娛樂業者須勸阻顧客隨地吐檳榔汁(渣)、口香糖等妨礙公共衛生之行為,並在明顯處公告罹患流行性感冒、肺結核或其他傳染病者禁止入內。

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各業者可以自行決定保險套及潤滑劑放置的地點,但一定得放置,違反規定者,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處負責人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這項自治條例草案必須先經台中市議會審議通過再送中央核定後實施,最快明年六月起實施。另外,草案也規定,三溫暖在內的浴室業,必須提供保險套及水性潤滑劑,就連附設有SPA池的健身房也必須遵守。且包括旅館業、浴室業,不得供應共同或重複使用之牙刷、肥皂、梳子、刮鬍刀。

台中市萬代福戲院老板表示,戲院內很少有人會交談,同時不少觀眾已很自制,一旦感冒都會戴口罩,現在戲院很難經營,有人要到戲院捧場掏腰包看電影,我們怎麼會把他們趕出門呢?

時事民調/台中市擬定草案,限制感冒等傳染病患者不得進入電影院,你認為合理嗎?


本文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感冒禁入電影院-ktv-160601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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